新修改《著作權法》
發布人:cqxld發布日期:2021-06-30 瀏覽量:次
新修改《著作權法》于6月1日正式施行,引發全社會廣泛關注。
一、規定視聽作品,將類電作品改為視聽作品;
二、增加懲罰性賠償制度,法定賠償上限提高到500萬,明確法定賠償數額下限為500元;
三、修改作品定義,作品客體類型開放;
四、對廣播權進行合理擴張;
五、合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;
六、規定演員職務表演權利歸屬;
七、明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法人,規范管理,信息公開。
(本次分享純屬個人觀點,不喜勿噴!)
5月27日,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指導、《中國版權》雜志社主辦、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支持的中國版權共享課堂(第24期)邀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首席專家,中國政法大學教授、博士生導師李揚以“《著作權法》第三次修改重大爭議條款解讀”為主題,對新修改《著作權法》進行解讀。聚焦《著作權法》第三次修改背景和主要特色、《著作權法》第三次修改重大爭議條款解讀、新《著作權法》適用和執行中的問題等內容進行深入解析。50余名學員現場聆聽李揚教授精彩講解,線上實時觀看人次超3500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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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修改引發對方關注,對于本次修改的理解也各不一樣,綜合多數人的意見,已將其中的亮點整理如下:一、規定視聽作品,將類電作品改為視聽作品;
二、增加懲罰性賠償制度,法定賠償上限提高到500萬,明確法定賠償數額下限為500元;
三、修改作品定義,作品客體類型開放;
四、對廣播權進行合理擴張;
五、合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;
六、規定演員職務表演權利歸屬;
七、明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法人,規范管理,信息公開。
(本次分享純屬個人觀點,不喜勿噴!)